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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济纳旗漠中胡杨景区二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额济纳旗漠中胡杨景区二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对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公众参与公示,以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额济纳旗漠中胡杨景区二期项目
(2)建设单位:额济纳旗金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东北约18km处。
(5)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5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11万元,占总投资的0.73%。
(6)建设规模及内容:
①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范围东至八道桥山西侧戈壁,南至312省道,西至胡杨林自然保护区,南距312省道1公里处。规划范围9.8万亩。
②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范围总面积约6533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漠中胡杨景区,项目包括入口服务区, 野奢度假区, 生态观光区, 影视文化体验区, 农牧场度假区。景区内配套建设公厕,配置垃圾筒,配套供水管网系统等。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社会不稳定风险因素
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拟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初步识别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主要因素有:
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周边道路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项目建设在集体草场内,因土地使用问题可能引起纠纷而造成社会影响;作业期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与生态影响问题引发的社会风险事件;施工单位拖欠工人薪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运营后越野旅游导致的不安全事宜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建设对当地军民融合发展的作用;
2、建设项目还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该项目建设是否影响部分公众利益以及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
4、防范与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5、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五、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额济纳旗金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额济纳旗金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15248815656
E-mail :191431283@qq.com
六、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春天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连云港市苍梧路53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147190888
电子邮箱:648606013@qq.com
邮编:010010
额济纳旗金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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